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建议》指出,“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宏观背景下,城投公司作为传统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其转型发展不仅关系到自身生存,更影响到城市建设的可持续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
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绘就的“十五五”蓝图指引下,城投公司作为城市建设主力军,正站在从政府融资平台向现代化国有企业战略转型的历史十字路口,城投公司迫切需要摆脱传统路径依赖,探索符合新阶段发展要求的创新路径。
一、“十五五”战略导向与城投转型方向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阶段。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十五五”时期要“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这一战略定位为各类市场主体指明了发展方向。
《建议》从七个方面明确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涵盖高质量发展、科技自立自强、深化改革、社会文明程度、人民生活品质、美丽中国建设和国家安全等领域。
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成为“十五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建议》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摆在战略任务的首位,强调要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回顾过去,以房地产和基础设施拉动的新型城镇化,助推了我国三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的核心是土地财政,作为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以土地财政为根基的政府投融资,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2021年我国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达到顶峰,之后进入持续下降通道,原有的发展模式受到挑战。房地产市场和土地财政的不景气,导致我国的和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也受到较大影响。
在这一背景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关键任务。因此,以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推动的新型工业化,将成为助推中国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引擎,也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二增长曲线。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关键任务。新型工业化,需要新的生产力,代表新动能的新质生产力应运而生。展望未来,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就是以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的新型工业化。
综上所述,“十五五”乃至更长的时期,从新型城镇化向新型工业化转型,将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作为地方政府职能延伸的平台公司,在过去承担融资和城市建设职能,未来将更多承担投资和产业发展职能,这就是未来城投公司转型的方向和要义。
二、城投公司转型发展的主要举措
1.功能定位重构:从融资平台到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
城投公司转型的首要任务是重构功能定位,实现从传统的政府融资平台向市场化、专业化的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转变。
《建议》提出“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为城投公司定位提供了指引。转型后的城投公司应当成为连接政府与市场的桥梁,既按照政府指令要求,承担城市建设和运营职能,又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投资地区优势产业,提供高质量民生服务。
2.业务模式创新: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
城投公司业务转型应当紧密结合“十五五”规划提出的“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战略任务,从单一的基础设施建设向多元化经营转变,逐步培育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业务板块。
一方面,可以依托传统优势,拓展关联业务。城投公司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可以通过延伸产业链,进入城市运营相关领域,如公用事业、市政维护、城市停车、污水处理等。
另一方面,可以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杭州城投的实践提供了良好示范,该公司围绕“绿色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投资”三大产业高地,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升级8大业务板块。
当然,城投公司的业务转型不是盲目多元化,而应基于自身优势和区域特色,按照区域产业规划,聚焦企业核心业务,做精做专。
3.融资模式转型:从债务依赖到多元化融资
融资能力是城投公司生存发展的生命线。在转型过程中,城投公司必须改变过度依赖土地财政、银行贷款的融资模式,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建议》强调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序化解”,对城投公司而言,防范金融风险是重中之重。城投公司应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提高主体信用评级,增强市场化融资能力。
同时,城投公司要创新融资方式,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基础设施REITs、产业基金等新型融资工具,盘活存量资产;通过收购上市公司来拓展自身业务结构,实现资本市场融资,也推进城投公司的市场化转型。
4.治理机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城投公司转型成功离不开治理机制的改革。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
《建议》提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城投公司治理机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
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一系列政策要求,城投公司应当继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站在“十五五”开局的历史节点,城投公司的转型已不再是“要不要”的选择题,而是“如何转”的必答题。各地城投公司的转型成功案例已经证明,唯有主动拥抱变革,才能在新一轮发展中赢得先机。
随着国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城投公司必将从城市建设的“融资者”蜕变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运营者”,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未来五年,随着“十五五”规划全面落实,城投公司的成功转型不仅将夯实自身发展基础,更将为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独特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