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控制(二)——如何应对海外投资风险?

来源于:王忆南 中国投资咨询 日期:2016-11-01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风险应对措施
虽然海外投资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存在程序复杂、操作陌生、不确定性大等困扰。但国内产能过剩、人民币贬值等问题,又使得中企不得不寻找更为广阔的投资空间。同时,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可以被引进国内,嫁接国内经济增长的动力;而发展中国家,如印度、伊朗等国,受益于人口红利,未来市场潜力巨大,以上这些都将促使中国企业不断加快“走出去”的步伐。

所以,面对海外投资的风险,对中国企业而言,重要的是如何有效识别、应对风险,而不能简单地因为不确定性因素错失了商机。下文中,笔者结合具体的实操案例,谈一点对于海外风险应对措施的理解。

1、参考外事人员或海外代理的信息和意见

目前,中国与近180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在全球设立了250多个外交机构,同时许多大型央企和国有企业也在世界各地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这些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当地文化有感性认识、与当地人民有直接接触。他们对于所在地的了解细致深刻,并有效掌握第一手信息,对海外风险具有敏锐的洞察力。

如果能加强与他们的交流和沟通,或者在搜集基础资料以及筹划具体的海外投资项目时,有意识地从他们那里获取一些参考信息,将大大有利于项目的推进和风险的防范。

2、借鉴专业咨询机构的分析报告

企业以日常生产经营为主,有别于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所以对于资料的搜集难以全面、对数据的获取难以精准、对市场的分析难以深入。如果中企参照世界500强等现代化企业,在成本预算中划分出一部分作为科研经费,用于购买咨询机构的分析资料,将大大节省公司的人力和时间。

而针对境外投资风险控制,中国企业在预估国际投资市场风险时,借鉴专业机构的分析报告和数据,也将有益于做出较为准确的商业判断,规避不必要的风险。同时以上文件将成为企业内部海外项目评审过程中的良好佐证,与合作方谈判时,也是更有说服力的书面材料。

3、投保海外政治风险实际上,即使中国企业预先采取了各类方式分析海外投资的诸多风险,依然难以将所有的不确定因素全部纳入考虑并加以控制。因此借助现代经济工具,转嫁风险十分必要,尤其是政治风险,因为受制于所投国的政治环境等客观因素,单凭企业自身无法有效应对该种风险,只能利用投保的方式降低政治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

在全球范围内,很多保险公司都可以承保政治风险,国际上一些比较大的保险公司,如伦敦劳合社旗下的辛迪加、AIG、美亚保险等,是这类保险的主要提供商;而在中国,中信保也推出了类似的险种。他们承保的政治风险涵盖了战争及政治暴乱、征收、汇率限制等等。

以葛洲坝集团为例,葛洲坝集团于2008年12月在利比亚承接住宅项目,该工程属于利比亚政府规划、国家财政出资的百万家庭安居工程。同时,2009年9月葛洲坝集团就该合同向中国信保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2011年2月,受当地局势影响,该项目停工,葛洲坝集团在利比亚的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在诸多中国企业遭遇政治风险,亏损难以计数时,葛洲坝集团却因为投保海外政治风险获赔1.62亿元人民币,没有造成大规模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但值得注意的是,境外投资的风险种类繁多,在战乱地区投资失败的原因也不一定完全归咎于政治因素,包括贷款短缺引起的资金链断裂等等,均属企业自身问题,不纳入政治风险保赔的范围。所以,在投保海外政治风险时,需要综合考虑投资项目的国别、投资回报率、保费、保险期限等,设定成本支出和风险预估的有关函数,寻找最佳的投保方案(包括全额保陪、部分保陪、短期保险、长期保险等)。

4、借助外交手段推动海外投资进程虽然投保海外政治风险,能够挽回投资项目失败或滞后的经济损失,但却无法推动项目进程。尤其是对于大型央企或国企的战略性项目,除经济损失外,企业的转型发展、全球化布局、产业链延伸都将受到负面影响。所以对于特大型的境外投资项目,当项目进程突发风险事件时,在无法求助所投国法律的条件下,可以借助外交手段弥补不足,将中国企业海外投资项目作为国家间战略合作的一部分,通过外交部乃至国家高层来推动项目的有效开展。

例如中国远洋海运集团在2008年出资430亿港币取得了希腊比雷埃夫斯港两个集装箱码头35年的特许经营权,但该项目进展过程曲折,投资之初便遭到了希腊港口工会的反对,要求政府取消合作协议。可是希腊政府考虑到本国诚信和中希关系,未予同意,随即,便遭到了工人罢工反抗。不过,之后由于中国外交部门的多方协调,以及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曾在2010年10月出访希腊时,视察过比雷埃夫斯港,并将其赞誉为“中欧人民互利合作的典范”),该项目最终得以顺利推进,而比雷埃夫斯港也以惊人的发展速度跻身世界主要港口之一。之后,2016年8月,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最终控股比雷埃夫斯港港口管理局,比雷埃夫斯项目也成为中国境外投资的标志性项目之一,以及中希人民友谊的见证。

因此,外交方式在海外投资中的地位不容小觑,其力挽狂澜的作用和立竿见影的效果是单纯的司法手段不能媲美的。尤其是标的额巨大,关乎国计民生的战略性投资项目,比如基础建设领域等,尤为如此。但是取得外交支持作为挽救风险的手段是十分不易的。笔者曾就经办的境外投资项目征询过中国外交部门的意见,外交部门表示通常其对于中方投资(特别是国有资本)占50%以上的大型境外投资项目会给予支持。所以在开展境外投资时,可以由几个中国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如果中国资本在标的企业占股超过50%,便有易于取得外交部门的支持和援助,从而提升项目的战略高度。

此外,外交部门不同于企业,他们往往更关注投资项目的社会效益。因此,中国企业在开展境外投资时,如果能为所投资的国家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甚至促进该国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不仅将得到外交部门的帮助,也将获得当地政府的关心,对于项目的进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