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财政部已公布第二批示范项目名单,您认为本次示范项目有哪些特点?
答:本次财政部公布的第二批示范项目共计206个,总投资6589亿元,是对各地上报的782个项目进行综合评审之后筛选出来的。本批示范项目有以下几个特点:
数量多。各地申报项目782个,本次评审筛选出206个,远远超过第一批从各地150个申报项目中筛选出的30个示范项目,是第一批的接近7倍。这是财政部有计划、有步骤推动PPP的结果。
规模大。本批示范项目总投资6589亿元,远远超过第一批示范项目的1800亿元。将能够以PPP模式更好的引导投资、促进投资、规范投资。
行业广。本批示范项目除包括水务、交通、市政等PPP实施的传统领域之外,还涵盖了医疗、文化、教育、体育、养老、科技、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水务、交通、市政、社会事业类示范项目分别为50、37、59、60个,社会事业类占比达到约30%。
区域全。本批示范项目分布于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宁波、厦门2个计划单列市。其中河南省有41个项目入选,占比近20%。其次是云南(18)、河北(12)、湖南(11)、贵州(10)等省。只有极少部分省(市、自治区)没有上报项目或项目入选。
督导严。本批示范项目重方案更重实施,对项目后续实施要求严格的跟踪管理,对于项目的主要资料和关键数据要定期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对建设完成的示范项目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将不再作为示范项目推广,能进能出、动态调整。
问 您参加了第一批示范项目的评审,也参加了第二批示范项目的评审,相比之下,本次评审您有哪些更深刻的体会?
答:本次参加示范项目评审,主要有以下几个体会:
评审科学。本次评审财政部金融司、PPP中心专门制定了详细的、科学的评审办法,将所有待审项目分成水务、交通、市政、社会四大组,每一组均从咨询机构、行业专家、学术机构、财务金融、法律服务五个领域选择位五位专家参加评审,共20位外部专家参加了评审。评审的考量因素非常全面,包括项目材料的规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财政中长期的可持续性、项目采用PPP模式的适用性、项目融资的可获得性、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的推广示范价值、化解债务或改善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等八大指标。
进步明显。本次各地上报的项目材料,和第一次相比进步明显。近一年来,财政部出台了和PPP相关的一系列办法、指引,指导各省市财政厅对当地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培训,地方政府慢慢对PPP有了了解、逐步开始接受PPP模式、开始规范操作PPP项目。在PPP领域,应当说我们国家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完成了国外十年的工作。还有一个原因,地方政府开始重视第三方咨询机构的应用,选择专业咨询机构的普遍方案质量要高一些。
专家认真。这次参加评审的专家都非常的认真、负责,在宾馆封闭评审一周时间。
问 对于第二批示范项目的后续实施,您对地方政府有哪些建议?
答:主要是三点提醒:
要注重财政承受能力。要统筹开展本地区PPP项目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做好地区和行业平衡,防止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累计超过本地区整体财政承受能力上限,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
要注重规范实施。后续执行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和财政部等部门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文件,确保示范项目按照规范流程实施投资人采购。
要注重运营监管。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投资人引入后的运营期监管工作,重采购,也要重运营、重监管,保证项目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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