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投资环境全面向好

来源于:《中国招标周刊》 日期:2018-05-14 浏览:3123

党中央与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民间投资工作,2005 年的“非公经济 36 条”(即国发[2005]3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与 2010 年的“民间投资新36 条”(即国发[2010]13 号文件《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均致力于鼓励、支持与引导民间资本发展,为民间资本创造健康、有利的投资环境。

回顾总结近三年《政府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透露的信息,民间资本及鼓励民间投资工作受到的关注程度可见一斑——在 2016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民间资本主要被“非公有制经济”这个大群体所代表,在全文中出现 3 次 ;2017 年,《报告》明确提出“民间资本”与“民间投资”一词,频率分别为1 次与 3 次;今年,李克强总理在汇报时共计提及“民间投资”3 次、 “民间资本”1 次与“民营企业”1 次——三年来,民间资本面对的投资环境正经历着全面向好的大趋势。

2016: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

2016 年,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持续增长动力”这项重点工作方面中被提出,配合当时大力推动 PPP 模式发展的政策趋势,《报告》明确要求在各阶段、各方面消除重大基础设施领域的进入壁垒,“大幅放宽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领域市场准入,消除各种隐性壁垒,鼓励民营企业扩大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在项目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等方面一视同仁。”《报告》还从法律根本的角度强调了包含民间资本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体的平等性,“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严肃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各展其长、共同发展。”

在“两会”结束 4 个月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2 号),提出要充分认识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并为政策的推动执行开出“七剂良方”。同年 10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发布“民间投资 26 条”,即《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

施》,从促进投资增长、改善金融服务、落实完善相关财税政策、降低企业成本、改进综合管理服务措施、制定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六个方面进一步为民间资本投资铺平道路。

2017: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2017 年的《报告》中,推动民间投资在九大项重大工作任务中的“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部分和“进一步释放国内需求潜力”部分均出现,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正式成为中央政府关键领域改革的一部分,再次强调民间资本应享受“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 ;凡向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 ;凡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行为,都要坚决制止。”在供给结构优化相关工作中,“落实和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则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对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相关要求也从侧面为民间资本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投资路径。随着《报告》发布,这一年中政府引导与政策支持力度均不断升级 :2017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直接指出“民间投资活力不强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观”,

针对民间投资增长仍面临的困难和障碍,通过《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 号)提出十方面的政策措施 ;下半年以来,工信部、民航局等国家部委及多个省市人民政府纷纷就鼓励民间投资发布相关配套政策。

2018:进得来、能发展

李克强总理在 2018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民间投资进行了简要而全面的安排部署。首先,《报告》在回顾过去五年的政府工作时,肯定了在鼓励民间投资方面取得的成果,特别是在“强基础、增后劲、惠民生领域”中发挥的作用,民间资本已经在我国的重大结构性变革中扮演了特定角色 ;同时,《报告》也指出民间投资增势疲弱的潜在问题,并且是我们目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在此论断基础上,民间投资继续作为 2018 年政府工作的建议重点之一 :

民营企业发展成为关键领域改革的一部分,民营企业从“非公有制经济”中的成员部分转变为获得具体支持措施的独立主体。必须注意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已被写入十九大报告,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是建设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组成部分。

《报告》除了继续强调其在市场经济中的平等地位与破除隐性壁垒,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也是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内容之一,并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的制定,最终达到“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增强企业家信心,让民营企业在市场经济浪潮中尽显身手”的目的。

在优化供给结构工作方面,鼓励民间投资仍然是促进有效投资的重要一环。重点领域上,从 2016 年提出的“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转变为“铁路、民航、油气、电信等”,这与国家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或项目覆盖的行业领域基本一致;鼓励措施也从“大幅放宽市场准入”进化明确为“推出一批有吸引力的项目”,实际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在 2015 年年底推出的“社会资本投资铁路示范项目”就为民间资本进入铁路领域打通了“最后一公里”,是此次新措施的先行成功经验。

《报告》还为政策的落地执行同时提出了“进得来”与“能发展”的目标,充分体现出中央政府不仅对打破民间资本投资障碍、还对投资后的持续性参与两方面问题“一个都不能少”的高度重视。

过去两年,民间资本在利好的政策环境下已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17 年我国民间投资达到 381510 亿元,同比增长6%,增速比 2016 年提高 2.8 个百分点 ;2017 年前11 个月的新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数量为 359 家,占到全部上市企业数量的 80% 以上。可以预见,在2018 年政府工作报告给民间资本颁发新时代的第一张“通关金牌”后,民间投资将迎来更全面、更持续的机会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