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没那么简单!

来源于: 日期:2014-12-22

地方债务压顶,中央文件频发,这年头,如果你还没听过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恐怕就真OUT了。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的指导思想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也陆续发文要求清理和规范地方债务,力挺PPP模式的推广。一时间,PPP风头大盛,“万能良方”、“融资神器”成了PPP的代名词,地方政府对此颇为热情,试点项目纷纷上马, 涉及资金达数万亿元。一场PPP盛宴拉开了序幕,但表面繁荣之下,颇多细节需冷静思考。

首先,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合采取PPP模式,只有“志同”才能“道合”。虽然PPP被公认为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举措,具有缓解“融资平台债务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民间资本进入难”的作用,但是PPP并非一副万能药,在判断一个项目是否适合采用PPP模式时,要经过“望闻问切”的缜密论证,才能“开方配药。鉴于PPP模式的特征和国际经验,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通常具有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长期合同关系清楚、市场化程度较高等特点。若项目选择不当,盲目的套用PPP模式,不仅不能发挥PPP模式有效撬动社会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优势,还可能造成项目效益的下降和公共服务质量的降低。

其次,如何增强PPP模式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避免“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是PPP模式推广过程中不容忽视的问题。PPP之所以被寄予厚望,某种程度上在于它既能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又同时打开了民间投资新渠道。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社会资本对于PPP模式还持观望态度,不敢轻举妄动。这一方面是由于PPP模式所应用的基础设施投资和公共服务领域前期投资大、投资回报周期长,与社会资本的逐利性不太符合;另一方面是因为有前车之鉴,社会资本担心与政府的合作前景难以预料,万一发生领导换届、新政策出台等情况,有可能受到不公平待遇。因此,稳定可预测政策环境的建立和契约精神的遵循就显得尤为重要,公平科学的交易结构设计、合理的定价机制和政府补贴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消社会资本的顾虑,给他们吃上定心丸。

第三,风险分担问题关系到PPP模式能否成功运行。PPP模式强调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全过程参与,在项目全生命周期中,会面临很多复杂的风险因素,尤其是涉及到公私双方的利益。目前国内PPP项目还未形成成熟的相关风险共担机制,很多情况下,政府方认为采用PPP模式就应该把尽量多的风险转移给社会资本来承担,而社会资本也错误的以为承担更多的风险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回报,从而把承担风险看成是获得高额回报的机会。其实,让社会资本承担其无法承担的风险,不仅会增加项目失败的概率,也会因为风险溢价增加项目成本,是不可取的。PPP模式的风险分担,绝不是互甩包袱,而是让更有能力和优势的一方承担相应风险,由最善于应对该风险的合作方承担,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局面,才能实现整体风险最小化。

总之, PPP大热背后需要冷静思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的“联姻”之路还需要经历一段磨合才能走向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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