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高度重视下,PPP模式已取代地方融资平台,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主要模式。当前地方政府财政普遍压力较大,社会融资困难,为了解决PPP项目的融资问题,产业投资基金日渐成为重要的投融资模式。
产业投资基金登台PPP
伴随着PPP模式在全国推进的热潮,产业投资基金这一方式逐渐成为新的探索。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初至2015年6月,我国河南、贵州、重庆、湖北、福建、云南、上海、江苏、广州等十余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已与社会金融、银行、保险等机构签署成立了近30余项PPP产业基金,总规模达到万亿元人民币,覆盖了铁路建设、空港建设、保障房、城镇化、国资改革、环保、水务、电力等多个行业和多个国家重点项目。设立产业基金入股PPP项目,可以减轻PPP项目的财务压力,同时在合同能够有效履行的情况下,投资收益稳定,风险也较低,缓解了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和社会事业建设压力,同时改善了产业投融资环境。
目前的产业投资基金,无论从规模上还是涉及领域而言,仍不能满足未来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需要,进一步有序推进产业基金进入PPP项目,扩大进入口径、规范进入门槛、降低运作风险、增加覆盖领域和行业,成为下一步产业投资基金参与PPP项目的重点。
三种组建方式
目前,产业投资基金参与PPP项目有三种模式:
1)由省级政府层面出资成立引导基金,再以此吸引金融机构资金,合作成立产业基金母基金
2014年12月,河南省政府与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签署成立的“河南省新型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基本架构如下图所示:
2)由金融机构联合地方国企发起成立有限合伙基金
一般由金融机构做LP优先级,地方国企或平台公司做LP的次级,金融机构指定的股权投资管理人做GP。这种模式下整个融资结构是以金融机构为主导的。例如,2015年2月,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厦门市轨道交通集团签署成立的“兴业厦门城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兴业厦门城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机构如下图所示:
3)有建设运营能力的实业资本发起成立产业投资基金
这种实业资本一般都具有建设运营的资质和能力,在与政府达成框架协议后,通过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有限合伙基金,对接项目。
热潮之下,不无风险
目前,产业投资基金所选取的PPP项目,投入土地开发、保障房等非经营项目的,还款保证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政府补贴;投入水务、环保领域的部分形成或有债权或明股实债,绕过了所谓的制度创新;融资渠道仍然以银行贷款为主,只不过将贷款主体由城投或政府变为社会资本。这些问题只是形式上地方融资方式的创新,但增加了潜在债务的承担。
社会资本投入PPP项目的目的是盈利,存在着长期投资和短期财务投机之分。产业基金最大的缺点是,作为一个纯财务投资者,对项目的建设运营不会出太大力,其动机更多是短期退出,这种思路不太符合PPP长期合作的思想,也影响了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保障和运营管理,增大了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
作为社会投资者,项目风险的期限配置和财务配置对于基金运营至关重要。产业投资基金并非是无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的基建类项目收益的实现依赖于建成后的实际运营情况,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使用者偏好、运营效率、运营成本、竞争性项目等因素影响,实际收益可能低于投资之初的测算,使投资者面临项目风险。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状况的变化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方向的调整,也可能改变地方政府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支持能力和力度。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政府放松了对地方平台公司参与PPP的限制,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平台公司融资功能的部分恢复。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收入、平台公司经营能力、项目规划等差异,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会有很大的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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