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下决心强监管,17.8万亿市场面临清理

来源于:陆家嘴杂志 日期:2017-11-21 浏览:3221

超17万亿PPP迎发展拐点,防止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

财政部规范17.8万亿PPP项目库,踩“七条红线”将被清退。

 

相关专业人士向《陆家嘴》表示:

中国推行PPP已经三年,正由起飞转入平飞,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总体要求、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集中清理已入库项目、组织实施等四方面十五点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运作的新要求。

中国推行PPP已经三年,正由起飞转入平飞,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通知着眼于规范,旨在不忘PPP的初心,为进入巡航期保驾护航。

 

PPP的本源是项目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创新

截至2017年9月末,中国的PPP市场用三年的时间,迅速达到了17.8万亿的规模。部分地区也出现了PPP泛化滥用的现象。借用PPP模式搞变相的项目融资,不仅影响了国家推行PPP政策的效果,也增加了地方债务的风险隐患。

《通知》提出了“PPP回归公共服务创新供给机制的本源,促进实现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目标”。当前的PPP项目中,“重建轻管”的问题仍大量存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对于有形的项目施工建设能力过于关注,对于无形的经营管理能力认识不足。PPP这场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婚姻中,具有创新供给能力的社会资本“新娘”其实不是太多而是太少。社会资本应对《通知》的要求加深认识,从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下功夫,争取长期的经营收益而不是将眼光局限在短期的工程利润。

 

更严格的新项目入库条件或影响PPP资源的行业分布

《通知》明确提出了不适用PPP模式的三类情形,包括:

(一)不适宜采用PPP模式实施;

(二)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

(三)未建立按效付费机制。针对每类情形,提出了具体的负面清单。

现有PPP落地项目中,市政工程和交通运输行业是应用较广泛的行业。这也是特许经营应用较早的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资本侧的供给主体比较充分。这两个行业中,市政道路、非收费道路等多数属于完全政府付费型、无运营内容、项目产出绩效不显著的情形。这将受到《通知》的限制。

其他行业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幸福产业”,或将从《通知》的规范管理中获得更多的PPP资源。前者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开发潜力巨大;后者关注民生问题,从消费升级中落足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这些行业同人民的日常生活体验和幸福感密切相关,并且难以通过传统的政府直接投资措施拉动。PPP模式下,生态环保领域和幸福产业的运营商,将从改善民生服务中获得长足的发展空间。

 

加强对存量项目的关注

《通知》再次提出了“优先支持存量项目”。地方政府的经济活动中,历年建设积累的存量项目资产规模巨大。这些资产的闲置,是对资源和财富的巨大浪费。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正视和盘活存量资产,将是PPP面临的一大挑战。

通过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有利于控制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减少地方债务风险。存量资产因不存在大规模再建设的过程,项目不再背负巨大的融资压力和负债包袱,从持有和运营的角度看,一定程度上可以抵消缺乏建设利润的影响。并且,存量资产经过多年的使用,面对的服务群体稳定,项目收入更容易预计。社会资本注入资金和运营理念加以改造后,项目的收入来源应得到有效和稳定的提升。结合6月19日财政部联合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资产证券化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存量项目PPP是较适合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从而解决项目融资难、社会退出难等问题。

 

重视对PPP项目资本金的穿透管理

《通知》指出“违反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的项目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

《通知》实质上对于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资金来源提出了明确要求。实践中,只要结合项目公司组建前进行资金来源穿透审查等工作,基本能杜绝股东借款、明股实债、过桥资金等违规的操作。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在投资PPP项目时,应加强对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投资收益风险分析,调整企业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控体系,适应PPP模式下的项目内生经济规律和外部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