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再现》第三回——非金融企业不良资产

来源于: 日期:2014-06-20

非金融企业所产生的不良资产的范围很广,主要包括难以回收的应收账款与票据、购进或生产的呆滞积压物资、失败的实业项目资产、不良投资(股权)等。不同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具有严格的五级分类制度,非金融债权的安全性显然较低。资产的“不良”认定较为困难,形成原因更加复杂、多样,目前收入与成本核算更为困难。

这类不良资产在制造业,尤其是过剩行业表现得比较明显。除了实体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不良资产以外,还包括地方投融资平台所形成的不良资产,而且这部分的问题还是比较严重。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200811月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行扩大内需政策以来,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急剧膨胀。根据审计署《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2013 1230日公告),目前我国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的地方也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截至2013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206,988.65亿元。

对于地方债务来说,债务的偿还主要依赖于财政收入(通过政府采购、财政补贴等方式)和土地出让收入等预算外收益。地方政府债券的主体是地方政府,而且由中央政府(财政部)代发,所以它的基础是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信用,所以它几乎不存在偿债风险。由于中央政府代发的地方政府债券(含试点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规模较小,难以满足地方政府规模巨大的资金需求,所以主要还是依靠地方融资平台。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的基础是以政府信用和土地出让收益权质押担保,是隐性化的地方政府债,原则上也不会出现偿债风险。

地方债务面临的并非是“违约风险”,而更多的是“流动性风险”。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已成为中国经济的主要系统性风险之一。除了它的规模膨胀以外,偿债能力下降、融资渠道收紧等因素也威胁着地方债的安全,尤其当前及未来面临经济增长放缓、房地产市场企稳并可能下行及资金紧张的情况下。

到目前为止,已经开始出现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违约案例,但是还没有出现大规模的违约事件。地方债务问题未来可能会比较严重,可能会成为不良资产的一个重要爆发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从区域结构上有所不同。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县级一层,由于经济相对欠发达,且税收来源较为单一,面临的风险较大。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提升融资能力,以供贷款和发新债之用,不断地划转优质资产,不断地新设平台公司,由此降低原平台公司的偿债能力。

企业债券

随着金融脱媒化、利率市场化以及社会融资结构变化,以企业/公司债为主体的直接融资比例逐步提升,规模也随之扩大。2013年,中国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0.32万亿元、短期融资券1.91万亿元、中期票据0.7万亿元、资产支持证券0.02万亿元,公司债2,193亿元,数量上仍保持较高水平,但节奏有所放缓。除此之外,在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增加、结构转型调整加快的背景下,因企业经营问题、评级被调降、兑付出现问题的情况也在增多。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煤炭、铝业、油品贸易和光伏行业等。

债券兑付的风险一旦爆发,影响将十分严重。一方面,可能因债券违约直接导致金融机构的资产损失;另一方面,也将通过理财产品、基金等渠道损害投资者利益。发生兑付风险的债券通常由其主承销商(银行或券商)通过信托募资(过桥贷款)为其解难,这种操作模式实质上是借新还旧,风险较大,由此就可能成为不良资产。

2006年的“福禧事件”以来已经有多起风险案例。2012年,中国债市出现了5次债券兑付危机。除2只或由其担保公司履行代偿义务外,其他3只短期融资券的兑付都是依靠地方政府的支持。今年3月的“11超日债”成为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债券市场出现的第一起实质性违约事件。这可能预示即将到来的爆发性风险。

银行系统现有不良贷款率还较低,但是其绝对数量规模还是较大,并将持续扩大。除了传统的银行不良贷款以外,信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企业债券等非金融系统产生了新的不良资产。从目前来看,这些领域的不良资产规模还不是很大,但是随着政府监管的严格、经济的转型与政策调控,将可能会产生较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尤其是信托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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