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大力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国有资本迎来了新一轮的改革,这也为产业基金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国资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不仅是国企融资的渠道,同时也是对接金融资本与产业发展的新平台。它伴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混合制所有制改革和PPP模式不断推进而发展。
本轮国企改革和全行业产业升级转型是经济发展大势所趋,打破行业垄断,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才能更好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国企改革三十余年中,其经营方式市场化已经得到了很大改观,但是其体制、制度的市场化问题远未解决。这一轮混改就是要通过引进各类社会资本,使国资和民资优势互补,发挥国企管理规范和民企机制灵活的长处,改善公司治理,使企业的体制机制更加市场化。设立国资基金,充分利用市场化的金融资源和交易平台,引领、放大、撬动各种社会资源和金融资源,促进和带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共赢发展。
目前,云南、北京、上海、河南、广东、安徽等地区陆续成立了国资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支持新兴产业、扶持创业企业、加快城镇化建设等。这些产业投资基金按其投资流向分类,可分为产业类和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类。
产业类国资基金
产业类国资投资基金是指主要用于支持新兴产业、扶持创业企业、加快企业转型和市场化改革。这类国资投资基金按资金来源可分为:国企出资、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国有上市公司与PE共同出资和国企与金融机构出资设立。
1、国企共同出资模式
国企共同出资模式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有企业共同出资发起产业投资基金的模式。这样一种模式对于出资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与政府关系灵活性、地区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要求较高。例如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2013年4月,由广州市国资委牵头,越秀集团、无线电集团、珠实集团等共12家市属国企发起设立“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该基金采取“母基金+若干子基金”架构,初始母基金24.02亿元,不直接从事具体的投资业务;针对特定项目设立子基金,母基金出资20%至50%,作为劣后级投资人,剩余份额向社会募集,社会投资人为优先投资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均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者出资200万元占基金认缴总额的0.08。根据广州市国资委报告,至2013年11月底,国资基金母子基金实现管理规模149.62亿元,撬动社会资金134.47亿元,有力支持了地产、生物医药等产业加速发展。
图1: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
2、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共同出资模式
该模式下,政府、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三方共同成为母基金的发起人。政府直接的财政资金投入可以提供政府信用以增强基金的吸引力,金融机构的资金投入拓宽了融资渠道,进而缓解了社会资本融资压力。该模式即夹层融资模式,具有期限长、结构灵活、限制少和成本低等特点。这类国资产业基金可以更好地实现政府宏观经济战略和统筹全局的职能,对与提高产融结合水平具有示范意义。
2014年9月28日,广东国资改革发展基金成立,首期规模50亿元,其中母基金15亿元。基金由恒健控股公司、省属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社会机构以“母基金+子基金”的形式设立,基金实行封闭运作,定向支持试点企业产业的发展和培育。对广东50户试点企业原则上要全部投资,且入股比例不低于10%。主要是扶持广东50户试点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
图2: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
3、国有上市公司与PE共同出资模式
国有上市公司与PE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基金的模式是当下比较有效的模式。一方面,这种模式源于行业资源整合的动机增大;另一方面,该模式下为PE/VC提供了新的退出渠道,加快了资金流转,提高了投资回报率。
2013年10月,益民集团(上海市属国资企业)与德同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德益消费升级产业基金”。该基金目标规模7.5亿元,益民公司出资2.36亿元,德同资本旗下管理公司出资1,400万元,德同基金担任管理人并向市场配套募集5亿元。基金存续期为5年,其中前2年为投资期,后3年为项目回收期。存续期满前,德益基金合伙人可投票表决是否将存续期限延长一至两年。该基金成立后,由德同资本提供日常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以及主要负责投资项目筛选、立项、行业研究分析、尽职调查、资源整合优化、投资项目管理及退出等方面。
图3:德益消费升级产业基金
4、国企与金融机构共同出资模式
该模式由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发起的国资基金,例如信达国鑫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上海)促进基金。
2015年1月22日,中国信达携手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上海发起成立信达国鑫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上海)促进基金。该基金的总规模达200亿元,旨在为国企改革提供稳定而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该基金的管理人为筹办中的信鑫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由信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信达证券子公司)和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子公司)联合出资设立,其中,信风投资拟持有61%股份,上海国鑫拟持有39%股份。
该基金的设立契合上海国资改革方向,将为国有上市公司筹集并购资金、选择优质标的资产、设计并购方案,达成上海国资在未来2~3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发展。该促进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由信鑫公司担任GP及基金管理人,中国信达牵头认缴基金份额,并向社会投资开放,基金规模为200亿,存续期为5+2年。
图4信达国鑫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上海)促进基金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上海)促进基金成立后,将依托上海国资系统和中国信达的资源网络,围绕混合所有制改革主题,推动国有企业和社会资源的对接。
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类国资基金
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类国资基金是指主要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的国资基金,这类基金服务于国有资本的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能。它们按资金来源可分为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和国企与金融机构出资设立。
1、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模式
与产业类国资基金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模式类似,该模式下,政府或其授权单位直接对接金融机构,成立基金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社会事业服务以实现提高社会服务质量、改善民生、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目的,如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
2014年12月26日,河南省政府与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正式签署了“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协议,旨在确保政府性债务在可控的前提下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将采用母子基金的模式运行,在省级层面设立母基金,下设“建信豫资城镇化建设发展基金”、“交银豫资城镇化发展基金”和“浦银豫资城市运营发展基金”三个子基金,总规模将达到3,000亿元。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具体为母基金占比10%、地方政府占比20%、金融机构占比70%。母基金按照子基金10%的规模设计,金融机构与省财政分别出资50%,省财政出资部分由河南省豫资公司代为履行出资人职责,按承诺分期同步到位。
图5: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
2、国有企业与金融机构共同出资模式
国有企业与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的模式更加依赖于发起人自身的项目优势、专业优势以提高基础设施或公共事业建设质量并形成协同效应提高项目收益,例如中国城市轨道交通PPP产业基金。
2015年5月26日,由建行总行领衔,绿地集团、上海建工和建信信托牵头发起成立了中国城市轨道交通PPP产业基金。该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亿元,分期发行,首期规模人民币240亿元,期限为5+3年。建信信托、绿地集团、上海建工共同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为战略合作伙伴。
图6:中国城市轨道交通PPP产业基金
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作为总协调联络方/战略合作方,在轨道交通基金运作、托管、资金管理、询价和所投项目的整体投融资方案等方面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绿地集团主要负责向轨道交通基金推荐符合轨道交通基金投向、偏好的投资项目。上海建工将发挥其专业优势,严控项目施工成本、施工进度以及施工安全,在符合市场公允原则的前提下,享有轨道交通基金所投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资格的优先选择权。建设银行下属子公司建信信托将充分发挥其在行业的优势地位和专业领域具备的丰富实际操作经验,积极加强母子公司联动,实现轨道交通基金更高效地投融资运作。
3、政府与国有企业共同出资模式
政府与国企共同出资设立基础设施PPP产业基金以满足基础设施PPP项目的需要,并以实现产业政策为投资原则,肩负一定的政策目标。
2014年12月,贵州水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由贵州省水投集团支持的水务公司与贵州道投融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牵头发起设立,基金的普通合伙人由水务公司与贵州道共同设立的贵州水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贵州水业基金总规模30亿元,首期认缴出资不低于6亿元。
图7:贵州水业产业投资基金
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的介入,使贵州水务股份公司在政府政策扶持、融资渠道及成本、上市保荐及通道、公司技术及管理各方面均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巴安水务公司董事长张春霖作为产业基金的最大出资人,通过基金模式,加杠杆可以解决资金问题,大股东参与可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大股东虽然是单一最大出资人,但基金在股份公司里面不是大股东,不构成关联交易,解决了关联交易问题。
总的来看,一方面,国企产业基金能够引导国有资本的优胜劣汰,将国有优质资产推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其影响力。创新产融结合机制,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提供资产证券化水平,进一步降低生产和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引导社会资本资金流向与国民经济转型升级紧密相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事业和高端制造业等,提升经济发展“新常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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