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地方政府化债“首枪”?特殊再融资债券重启发行,各地隐债化解提速

来源于:证券时报 日期:2023-10-09 浏览:543

9月27日,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拟于10月9日发行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九期至十一期),三期发行规模累计达663.2亿元。

从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看,再融资债券的募集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全部偿还2018年之前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企业账款。

多位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本次内蒙古自治区发行的再融资债一般债标志着“特殊再融资债券”再度重启发行,往后看,虽然本轮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总体规模有限,但有望精准支持隐性债务压力较大的地区。特殊再融资债的重启,也意味着更多化债工具有望落地。

“特殊再融资债”重启发行

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的资金用途通常是“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在2020年-2022年间,我国曾发行过偿还政府存量债务的再融资债券,被市场普遍称作“特殊再融资债”。

“特殊再融资债”此前在建制县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和全域无隐债试点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相关信披文件的资金用途通常是“用于偿还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存量债务本金”。据粤开证券研究院数据,2020-2022年,特殊再融资债发行规模分别为1154.2亿元、8170.8亿元和2199.6亿元。

在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出台一揽子化债方案后,财政部随后明确下一步将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逐步缓释债务风险。在“中央财政积极支持地方做好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等要求下,通过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以债务置换的方式缓解部分地方的支出压力得到多数专家学者看好,“特殊再融资债”的重启也备受市场期待。

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九期至十一期)发行公告,其中资金用途为“偿还2018年之前认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拖欠企业账款”。

虽然本次再融资债券在资金用途上并未直指隐性债务置换,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谭志国对证券时报记者说,“特殊再融资债券”没有标准法定概念,可以把本次再融资债理解为一种“特殊再融资债券”,专门解决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再融资债券。

360政企安全集团投资总监唐川认为,从实质功能来看,本次内蒙古发行的再融资债券可以近似视为一种“特殊再融资债券”,因为其发行目的,就是帮助地方政府履行一种金钱承诺,从而降低地方政府违约风险。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罗志恒也告诉记者,“拖欠企业账款”可以看作是隐性债务的一种,因此本次发行的再融资债属于特殊再融资债券,只是在用途上更为明确。

少量规模、精准支持各地化债

随着特殊再融资债券重启发行,专家普遍认为,四季度各地政府将抓住化债窗口期,重新启动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

对于本次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规模,研究机构普遍预测将在1.5万亿元左右,远不及各地的存量隐性债务规模。因此,普遍观点认为,本次特殊再融资债将重点在贵州、天津、内蒙古等隐性债务压力较大的地区。

信披文件显示,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全区政府债务限额9979.20亿元,2022年全区政府债务余额 9339.7亿元。由于特殊再融资债的理论发行规模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与余额之间的差额。故截至2022年末,理论上可发行特殊再融资债的最大规模为639.5亿元。而本次内蒙古自治区拟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规模,已基本接近于理论最大发行规模。

“此次发行663.2亿元除了动用结存限额,还有今年直接安排预算资金偿还的部分,剩余可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的规模十分有限。”罗志恒说,从全国来看,今年可动用的特殊再融资债规模亦是如此,截至2022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5.06万亿元,限额为37.65万亿元,结存限额为2.59万亿元,较2020年减少5603亿元。

特殊再融资债券的发行,也意味着本轮化债工作序幕已徐徐拉起。除各地陆续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外,来自金融机构的支持也值得期待。

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下半年将统筹协调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赵伟指出,金融机构此前为地方债务化解提供过债务重组、续本降息、补充流动性等多种支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