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应 做好数据挖掘

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 日期:2023-04-07 浏览:1110

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加速推进,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2022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在193个联合国会员国中,我国电子政务水平排名从2012年的78位上升到了2022年的43位,是自报告发布以来的最高水平。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十四五”规划纲要都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以此来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升国家治理效能。2022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和2035年数字政府体系建设的两阶段工作目标,明确了数字政府建设的七方面重点任务,这一系列重大部署,将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

在疫情期间,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建成的数字设施也经受住了考验。不仅适应了政府管理方式的变化,提高了社会治理、市场监督、金融监督的可操作性,也提升了人民生活生产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各地积极尝试开拓数字政府的业务新机制,如,上海推进“一网通办”,推动“随申办”为民为企服务迭代升级;同时推进“一网统管”,强化数据动态更新和相互赋能,以适应一系列的实战应用场景。又如,海南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和业务协同,同时完善“互联网+网格”基层治理平台,通过减负增能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笔者所在单位为各地数字政府的建设提供过较多咨询服务,积累了多个项目案例经验。经过实际项目的咨询总结,数字政府类项目的建设主要涉及三类主体:需求主体(政府部门)、技术设备供应商(企业)以及中介机构(代理机构、设计单位、咨询机构、交易平台等)。

其中,政府需求主体主要在“能力建设、制度规则、资源体系、平台支撑”等多维度提供引领和支撑,谋划中长期发展并推动各类企业参与。

技术进步、成本控制带来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则由企业完成,最终受益于数字政府的需求主体。

而中介机构的作用在于实现数字政府建设物有所值、市场充分竞争,甚至实现市场出清、技术迭代。数字政府的一个特征在于过程中会因“人工智能、数字化管理”形成海量数据,即所谓的“大数据”。在这背后,中介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能便是挖掘和发现数据背后的价值,从而真正服务于数字政府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否解决“如何用好数据,衍生价值链条”的问题,不但会影响一个项目是否成功、项目的交易结构和执行的可持续性,更可能会影响地区的产业布局和数据应用相关产业的长远发展。

在挖掘数据价值这个问题上,笔者颇有感受。当前,数字政府运营下形成的这些数据在应用时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一是数据产权不清晰。公共数据产生于居民生活及日常行为,应属于公共信息。但这些原始数据在经企业收集和整理后,所形成的有应用价值的数据产品,是否仍应归属于数据的原始所有权人,这个问题是公共数据后续产业化交易和应用中所需考虑的。二是虽然目前全国已陆续成立了30多家数据交易所,但数据交易尚未形成可行模式,交易平台和市场尚待培育和挖掘,数据定价及价值评估也缺乏客观标准。三是随着公民对基础设施信息数据保密性和安全意识的不断提高,信息规范管理和监管成本也随之不断增加,对数据应用和价值评估提出了挑战。四是数据应用场景不丰富,数据信息使用价值和变现能力还有待挖掘,这也造成了数据产品交易的不活跃。

针对以上问题,代理机构应在数字政府的应用场景中与各地数据交易所对接,形成案例,总结经验,在部分项目上助力各地方政府探索出一条各自适用的数字政府建设新模式。

(作者单位:中国投资咨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