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8个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18773亿元——“真金白银”助企业轻装上阵

来源于:人民日报海外版 日期:2020-09-30 浏览:1279
时隔6年,私募基金行业再次迎来重磅调整。
近日,证监会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与私募基金行业相关的监管文件,这是继2014年《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发布以来,首个由证监会发布的直接针对私募基金业务的监管规范。
由于内容直指当前私募基金行业的诸多问题,新规发布以后,标志着证监会作为私募行业监管者的强势回归。
多位私募从业人士坦言,从资管新规发布至今,监管层一直在打破刚性兑付、禁止资金池、消除多层嵌套等严控风险的大方向上发力。此次新规也首次在私募文件中新增“防范金融风险”内容,表明监管部门在最大程度降低 “庞氏骗局”的风险概率。
禁止异地经营
记者了解到,此次规定中明确了私募基金注册地和经营场所必须保持一致性的内容,而此前发布的《暂行办法》却未禁止异地经营,对私募基金公司来说,如遇注册地和主要办事机构(实际展业地)不一致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明确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即可。
数据显示,存量的基金管理人中,有超过7000家注册地和办公地不一致,约占私募管理人总数的30%。截至2020年8月底,从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注册地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上海市、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除宁波)和广东省(除深圳),总计占比达70.59%。
多位熟知私募基金的市场人士判断,上述规定一旦确定,将对行业整体造成较大影响。据悉,当前私募机构出于享受政策优惠、税收筹划等目的,在宁波、嘉兴、西藏以及各地基金小镇纷纷注册。同时,为了吸引并留住专业人士,解决员工社保、个税缴纳等目的便把主要经营地点设于北上广深等人才聚集地。
中咨华澍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经理徐洁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私募基金禁止异地经营后,存在该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将面临整改问题,这将加大其运营成本,鉴于实际办公地的注册政策、注册地的团队组建情况等现实问题,整改工作能否有效推进亦不得而知。
“目前募集端最主要出资方之一是各地政府引导基金,受此影响,政府出资方可能要求基金管理人注册在政府引导基金所在地,否则可能就会不予合作。”徐洁洋说。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其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作出了属地展业的要求,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当设于同一省级、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
在多位市场人士看来,尽管该政策的出现主要是考虑各地证监局因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分离导致的监管及执法困扰,但该内容是否应在正式文件中保留还应酌情考虑。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服务行业税务合伙人钱江涛认为,基金管理行业有其自身的特点,从业人员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募投管退”的工作,实际上并不需要在固定的办公地点长期工作。“此外,今年以来,线上办公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员工身处不同城市也可实现高效工作。监管层的本质是为了加强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应该多考虑现代服务业的特点,用新眼光去看待新兴行业的发展模式。”钱江涛表示。
此外,记者从异地经营的私募人士处了解到,对于存在该种情况的私募管理人而言,如实际办公地址在北上广深地区,选择将注册地迁回可能面临注册难度高、周期长的困难。如选择将现有员工迁移至注册地,或在注册地重新组建团队,其整改的可行性及注册地址实际办公的效果也有待观望。
私募回归本源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私募基金行业总规模已突破15万亿元,在严控金融风险的总要求下,监管机构正在通过重申和细化私募基金监管的底线要求,让私募行业真正回归“私募”和“投资”的本源。
徐洁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相比国外发展,国内私募行业发展还不成熟,尤其是经历过爆发式发展的阶段后,目前私募基金行业正迎来一个优胜劣汰的调整周期。
为此,新规第一条新增“防范金融风险”,这是证监会首次在私募相关文件中正式提出防风险内容。多位市场人士预测,相比《暂行办法》,此次新规确实提出了很多更为严格的要求。诸如异地经营,私募基金债类投资比例,以及禁止自融行为等内容。
“主要目的也是避免出现类似‘庞氏骗局’的情况,以控制基金增量风险、提升行业规范水平,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钱江涛分析。
事实上,自2014年,证券会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了针对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文件后,中国证券业协会近几年已陆续出台了多项自律准则,使得行业内违法成本明显提高,以不断规范行业发展。
根据统计,今年以来,中基协已注销7批共260家公示期满三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的失联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注销117家因期间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管理人登记、注销5家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监管方面,深圳证监局曾于今年多次发布私募基金风险警示,如中金国瑞、新华财富等涉嫌非法集资;并于6月发布辖区重大违规私募基金管理人情况的通报,具体内容涉及13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何代欣认为,私募行业作为我国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创业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新规旨在通过加强行业监管,有效防止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事件。
而随着资管新规延期执行,私募基金行业也将和其他资管行业一样,有望快速步入规范发展的通道。
徐洁洋认为,此次新规是对私募行业自律规范的完善补充,有针对性地对私募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更加细化的规定,促使监管操作落到实处,进而强化行业监管。
在她看来,监管部门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在私募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依然不能突破资管新规的规定,这是行业规范的总体要求。
9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1-8月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有关情况。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数据显示,1-8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达18773亿元,减轻了企业负担,增强了市场活力,取得了良好效果。
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
数据显示,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陆续实施以来,企业税费负担持续下降。今年1-8月,全国5000多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中,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约占92%,余下8%左右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从3%降为1%(其中湖北省免征),降幅达67%。
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看市场主体数量,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的新增市场主体7月同比增长15.9%,8月同比增长21.2%。看市场主体成长情况,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持续为规模较大、经营较为稳定的一般纳税人减负,8月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比上月净增8.3万户,累计达1091.9万户。
在增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方面,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以及继续实施的降低社保费率等政策,叠加去年个人所得税减税政策,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有力支持了就业稳定。
各项支持创新政策措施和减税降费政策持续落地见效,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和发展信心。税务总局监测的10万户重点税源企业景气调查问卷显示,89.4%的重点税源企业预计四季度生产经营形势为“平稳”或“好转”,较三季度预测提高4.7个百分点,企业发展预期逐步增强。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复苏
税务部门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有哪些进展?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付树林介绍,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降低税费负担和办税成本,提升办税效能和服务质量,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最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降低税费负担和办税成本。疫情发生以来,税务总局发布具体政策文件和征管操作办法,发布政策问答口径和《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最优效率确保政策红利第一时间直达市场主体。税务部门还持续简化办税缴费程序,全面精减办税资料,推进“备案改备查”,进一步便利减税降费落地落实。
提升办税效能和服务质量。税务部门常态化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182个税费事项可以全程网上办;企业纳税人90%以上的业务量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在去年基础上再压缩20%至8个工作日以内。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安全,严格落实惩戒措施,推动守信纳税人数量不断增加。
“国内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国民经济运行的积极变化不断增多,总体呈现稳定复苏的态势。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全国企业销售形势稳步向好,供给需求双向发力。”国家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截至9月20日,全国企业累计销售收入已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年内累计增速首次实现正增长。1-8月,零售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同比增长0.9%,实现由负转正。
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指出:“《通知》在系统总结税收营商环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凝聚多部门合力,更加有效地解决市场主体的关切,进一步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
据介绍,税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充分拓展线上线下渠道,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对税费政策应知尽知;深化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畅通增值税留抵退税渠道;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为持续优化纳税缴费流程,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通知》给出了时间表。
“到2020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022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韩国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