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这次动真格,对部分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进行问责处理。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2017年1月初,财政部曾分别向内蒙古区、山东、河南、重庆、四川等5地方政府下发《关于核实处理个别违法违规问题的函》,要求依法问责部分县市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行为,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并将结果于2月3日前反馈给财政部。”
财政担保、承诺收益在很多地方是事实,虽然全国人大、财政部都曾三令五申告诫,不允许地方政府违规担保,但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的情况屡见不鲜。
此次追责的直接导火索是94号文。2016年下半年,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部分地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财办预[2016]94号),并组织相关地区办事处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主要内容是违规举债、政府出具担保函等。
《华夏时报》此前就曾报道过,正是在财政部核查的背景下,贵州多地地方政府集体撤回给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诺函”,以致引来金融机构的不满。
财政部在上述函件中强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事关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防范,事关总体国家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的《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债务,除此之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举借债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企业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这个函件同时发给了5个省份,分别是内蒙古、河南、重庆、四川、山东,涉及到高速公路、新城区开发建设等项目。其中,山东邹城市则是以市总工会为发起人,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发行信托理财产品,共募集资金8亿余元。邹城市总工会委托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上述资金贷款给邹城市政方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这些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行为,一大波金融机构也要受到处罚,函件的相关措词是金融机构“存在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担保或配合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财政部声明,按43号文,金融机构等不得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按商业银行法、银监会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财政部的相关函件同时还发给了商务部、银监会两个部委,其中发给商务部的函件显示,要求严肃追究上海爱建融租租赁责任,必要时督促其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再问责。
另外,发给银监会的函件要求对江苏金融租赁、山东国际信托等、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新都桂城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金融机构责任,必要时督促金融机构对有关责任人尤其是授信人员严肃问责”。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与公共咨询事业部总监吴赟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违规事项分别包括了举债主体违规、举债方式违规、违规提供担保,行政命令违规使用企业债务资金等,“违规形式多样,且在地方政府违规中具有普遍性。自2014年43号文、预算法及2016年88号文出台以来,违规担保事件仍未能全面禁止。”
财政部的上述函件措词严厉:“对违反相关法律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严肃依法处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月3日前反馈我部。”
吴赟认为,此次处罚必将会对地方政府及相关金融机构起到警示作用,并对政府和金融机构在规范举债行为时都提出新的要求:第一,要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明确政府的监督责任,不能知法犯法;第二,要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转型,不能有“明股实债”、“政府兜底”等触红线行为;第三,要合理处置地方存量债务的问题,严格控制地方预算和发债,建立相关预警机制。